活動辦法
THERMOS 膳魔師、BEKA 貝卡
新 春 大 放 送 滿 額 抽 好 禮
2017/1/1(日)~2017/2/28(二)
(一) 活動時間:2017年1月1日(日)~2017年2月28日(二)。
(二) 活動辦法:凡活動期間內,於以下12家指定連鎖銷售據點,購買THERMOS 膳魔師、BEKA貝卡之商品,當日單筆發票金額滿1,500元,憑發票於指定時間至官方活動網頁進行資料登入完成, 即有機會抽中THERMOS 膳魔師燜燒鍋、德國BEKA貝卡燉煮鍋等新春好禮。
*每張發票號碼限登入一次。
(三) 活動通路:家樂福、大潤發、大買家、愛買、燦坤3C、倍適得電器、特力和樂、台隆手創館、美華泰、寶雅、佳碼、丁丁藥局。
(四) 「新春大放送」上網登錄有效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5日(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 中獎名單公佈:2017年3月20日(一)當日公佈於THERMOS膳魔師官網及BEKA貝卡台灣官網,中獎者須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中獎名單』下載領獎信函後進行後續兌獎作業。
獎項內容:
- 頭獎10名,THERMOS 膳魔師不銹鋼燜燒鍋4.5L (RPC-4500 / 價值8,600元)
- 貳獎15名,THERMOS膳魔師寶家單柄附耳炒鍋36cm (K26-36HB-S / 價值6,500元)
- 叁獎25名,德國BEKA悠活燉煮湯鍋20cm(粉藍) (5113380204/價值4,800元)
- 肆獎40名,THERMOS膳魔師全能雙享鍋(二入組) (K39/價值4,000元)
- 伍獎80名,THERMOS膳魔師真空保溫瓶500ml (FEK-500-BGD/價值1,200元)
- 陸獎120名,THERMOS膳魔師真空保溫杯350ml (JNZ-350-P/價值1,200元)
- 柒獎140名,THERMOS膳魔師真空保溫杯350ml (JMK-351-LMG/價值1,050元)
- 捌獎200名,THERMOS膳魔師隔溫碗1000ml (A-BOWL-YL/價值500元)

頭獎10名
THERMOS 膳魔師
不銹鋼燜燒鍋4.5L
(RPC-4500)
價值8,600元

貳獎15名
THERMOS膳魔師
寶家單柄附耳炒鍋36cm
(K26-36HB-S)
價值6,500元

叁獎25名
德國BEKA
悠活燉煮湯鍋20cm(粉藍)
(5113380204)
價值4,800元

肆獎40名
THERMOS膳魔師
全能雙享鍋(二入組)
(K39)
價值4,000元

伍獎80名
THERMOS膳魔師
真空保溫瓶500ml
(FEK-500-BGD)
價值 1,200元

陸獎120名
THERMOS膳魔師
真空保溫杯350ml
(JNZ-350-P)
價值 1,200元

柒獎140名
THERMOS膳魔師
真空保溫杯350ml
(JMK-351-LMG)
價值 1,050元

捌獎200名
THERMOS膳魔師
隔溫碗1000ml
(A-BOWL-YL)
價值 500元
活動須知:
- (1) 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一次,且每張發票號碼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本次活動單一個人不限一次中獎機會,輸入越多筆購買活動商品之發票,得獎機率越高。
- (2)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發票號碼如以營業人之統一編號代替輸入視同無效。
- (3) 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若發票存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需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
- (4)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活動獎項之寄送地點僅限以上地區。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 (5) 所有未於時間內回覆和提供查核之中獎資料者皆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兌獎說明:
- (1) 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中獎名單』下載領獎信函,並於2017/4/15(六)之前(以郵戳為憑) 填妥領獎信函並連同中獎發票影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南路一段2號8樓之1皇冠金屬「新春大放送」活動小組收,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 (2) 本活動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等。
-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1,000(含) 元以上者,贈與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請中獎人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做為申報依據,若中獎人不願繳納身分證影本,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中獎人應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10%機會中獎之稅金,始得領取獎項。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5) 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為活動期間(2017/1/1 00:00起~2017/2/28 23:59止)凡於指定通路單筆購買THERMOS膳魔師或BEKA貝卡,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 (6) 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影本及明細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7) 消費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且真實,且不得冒用或盜用第三者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料或資料輸入不完整者,導致主辦單位無法即時通知其中獎訊息,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8) 獎項以實物為準,DM、網頁等各式宣傳物上之圖片僅供參考,獎項不得更換(包含顏色及款式),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也不得以補差額方式要求更換高價位產品或低價位產品。
- (9) 如有頁面無法正常顯示或無法順利登錄等問題,請在E-mail寫上您的購買日期、發票號碼、電子信箱、姓名、聯絡電話,並將出現錯誤訊息的頁面截圖或拍下傳送至客服信箱thermos.s@crown-se.com.tw或洽詢服務專線(02)8771-8696分機257、258「新春大放送」活動小組
注意事項:
- (1) 參加者於登錄發票號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活動須知”與“注意事項”之情事,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 (2) 參加者所登錄之發票以及交易明細為領獎憑證請務必妥善保留,且購買之發票需能清楚辨別於活動期間(2017/1/1 00:00起~2017/2/28 23:59止) 凡於指定通路單筆購買THERMOS膳魔師或BEKA貝卡系列商品,所有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方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影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方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或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方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7/01/01至2017/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 (4) 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5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 1,001元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 (5) 主辦方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6) 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方檢核並以主辦方審核為準。
-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而使參與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8)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 (9) 本次主辦方為皇冠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方及配合廠商、零售商、供應商與相關廣告公司之員工亦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 (10)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皇冠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官方網站站或洽詢服務專線(02)8771-8696分機257、258「新春大放送」活動小組,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
皇冠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 (2) 蒐集之目的:
作為參與「新春大放送 滿額抽好禮」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2017/1/1日起至2017/3/5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